更多詳情,請參閱“服務條款”頁。
透過獨有的Smile ID, 能讓我們識別各用戶的包裹,以快速和準確的方式提供服務。
申請Smile ID, 我們需要收集一些必要的個人信息.。
e.g.)
樂永晴, LOK Wing Ching
9999-8888
Flat A, 20/F, Smile Tower, Tsim Sha Tsui
當將包裹發送到我們在韓國的倉庫時,請填寫以下收件人的詳細信息並將Smile ID填寫在收件人地址的末尾。 (當知悉當地快遞單號時,請透過即時通訊軟件通知我們。)
인천 중구 공항동로 296번길 98-11 서울항공 물류센터 B동 120호
No. 120, Block B, Seoul Air Cargo Centre, 98-11, Gonghangdong-ro 296beon-gil, Jung-gu, Incheon, Republic of Korea
收件人 : 스마일세중
地址 : 인천 중구 공항동로 296번길 98-11 서울항공 물류센터 B동 120호 [Smile ID]
聯絡電話 : 070-7771-6319 / 010-5419-6686
郵區代碼 : 22379
*請務必把註冊號填在地址的最後*
欲知詳情,請聯絡我們的服務顧問。
本條款旨在釐訂天豪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和使用公司名為“微笑快遞服務”(“服務”)的送貨服務的用戶(“用戶”)權利和責任。
1. 公司會通過客戶服務頻道(“頻道”)(包括KakaoTalk、WhatsApp、網站等)發佈本條款以及本公司的名稱,位址(包括接收客戶投訴的位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CPO(首席隱私官)等,以用戶輕鬆訪問。
2. 本公司保留本服務條款的最終修訂的權利。
3. 本公司於修訂本條款時,將通過頻道公佈其生效日期。
4. 如修訂包含對用戶不利的變更,公司將設置寬限期生效。
5. 在修訂生效前訂立的合同將遵循舊有條款,其後訂立的合同將遵循新條款。
6. 本條款中未載明的事項及本條款的解釋均遵循相關法律和慣例。
1. 用戶需要擁有Smile ID才能使用服務。
2. Smile ID由本公司自行決定簽發,不得轉讓予其他人使用。
3. 本公司有權酌情暫停或刪除全部或部分特定 Smile ID。
4. 用戶持有Smile ID可能獲得的信息、利益和權利,不得用於使用我們服務以外的任何目的。
5. 持有Smile ID 的用戶有責任支付該Smile ID 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並負責保護其Smile ID 的安全。
6. Smile ID 僅向參與提供服務的人員披露。
7. 如果用戶在1年或更長時間內未有使用其Smile ID,本公司有權使其處於休眠狀態並根據本公司的規則進行管理。
服務詳情如下。
1. 我們為用戶在韓國購買並運往香港的貨物以及從香港運往韓國的貨物提供點到點送貨服務。
2. 我們代表用戶處理香港和韓國的清關手續。
3. 客戶服務基本上是通過1:1通信提供的。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09:00-19:00。
4. 當服務詳情變更時,我們將在變更生效前通過頻道公告變更原因、詳情及其生效日期。
5. 對於因服務細節變化而對用戶造成的交付損失,公司予以賠償。但是,對於自然災害、政府政策或航空公司服務變動等超出公司控制範圍的原因,公司將不予賠償。
6. 本公司在頻道維修、檢查等情況下,可能會暫時停止通過該頻道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將通過其他途徑通知用戶。
7. 當公司因業務性質更變、暫停、退出或合併等原因無法提供服務時,公司將通知用戶。對於給用戶造成的損失,本公司將在用戶支付的服務範圍內賠償損失。
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的配送合同成立如下。
1. 本公司與用戶的配送合同在用戶讓包裹到達本公司倉庫或用戶通知本公司包裹到達時成立。如已建立配送連接,則用戶視被為同意使用本服務並同意本條款,並有義務支付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的費用。
2. 配送合同的成立,意味著用戶指定了包裹收貨、國際運輸、進出口清關等整個配送流程。用戶有責任真誠地回應公司處理此類處理所需的請求。
如果用戶的合同請求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公司有權拒絕用戶的合同請求:
1. 合同請求中有虛假陳述、遺漏或錯誤的情況;
2. 當用戶要求進口、出口或運輸相關法律和本條款和條件禁止的貨物時; 或
3. 考慮到公司的管理或技術等原因,判斷為履行所要求的合同存在重大困難時。
如果以下任何清單適用,公司可以在向用戶發送通知後拒絕或退回包裹。退貨產生的費用可以由使用者支付,也可以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置物品來承擔。使用者應對違禁物品造成的任何不利因素負責。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可在通知用戶後拒絕接收及退回貨物。由退貨所產生的費用可由用戶支付,也可以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該物品。此外,用戶需對違禁物品造成的任何不良後果負責。
1. 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CAO(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有關政府和其他有關組織禁止、限製或分類為危險品的物品;
2. 海關禁止或者受管制進出口或者轉運的物品;
3. 被認為無法送達或可以安全送達的物品:
- 動物、黃金、白銀、金錢、毒品、精神藥物、武器、人體器官、色情製品、貴金屬、石頭、炸藥、易燃物品、危險品等;
4. 當本公司認為因當地貨運單號不正確、包裝不良等原因,難以按照本條款提供服務時;或
5. 當用戶地址不明確時。
公司可以根據第5條規定的拒絕條款終止交付合同,並且不對因該規定而導致無法交付或延遲交付承擔任何責任。
1. 本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代表用戶辦理寄送貨物的準備文件、產品編碼更正或代繳關稅或稅款等事宜。
2. 公司需按照海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清關手續。 在此過程中,如需要用戶提供相關信息,用戶應予以配合。
3. 本公司有權對其中的貨物進行拆箱檢查,以確認實際貨物詳情與本公司所申報的相同。
4. 政府機關有權隨時打開包裹檢查里面的貨物。
5. 如果包裹經過貨物檢查,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通知其用戶。
本公司接受以下付款方式:
1. 現金
2. 轉賬
3. 本公司接受的其他付款方式 (PAYME / 轉數快)
本公司的義務如下:
1. 本公司不違反相關法律、本條款和規範,並儘最大努力持續穩定地提供服務。
2. 公司應有安全系統,公佈並遵守隱私政策,以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使用戶可以安全地使用本服務。
3. 本公司將擁有必要的人員和系統,以妥善處理用戶在使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和投訴。
4.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和投訴,本公司認為公平合理的,應予以處理。
用戶必須遵守本服務條款、有關的步驟和注意事項等,並且不得進行以下操作:
1. 虛假陳述;
2. 盜竊和使用他人的個人信息;
3. 變更本公司發佈的信息;
4. 傳輸或發佈未經本公司允許的信息(計算機程式等);
5. 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6. 損害本公司或第三方聲譽或妨礙其業務的行為;
7. 傳播、發佈含有淫穢、暴力等資訊、視頻、音訊以及其他不良信息;
8. 未經本公司同意,以營利為目的向他人提供微笑快遞服務的行為;以及
9. 其他違法或不當行為。
對於因下列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的任何貨物損失,損壞或交付延遲,本公司概不負責:
1. 用戶提供錯誤信息或未提供信息;
2. 貨物包裝不良導致其他貨物丟失或延遲交貨;
3. 因航班取消、延誤、天氣等原因導致派送延誤;
4. 航班危機、恐怖主義等第三方犯罪、公共部門組織或當局採取的措施、戰時、極端天氣造成的危險、航空公司或承運人的罷工或破壞、瘟疫或公共衛生危機、動亂和勞動力供應造成的不足瘟疫或公共衛生危機、自然災害(地震、洪水、颱風等)、機場和航空公司的電信系統和資訊系統的干擾或故障;
5. 因海關或其他機構的委託或遺漏,導致貨物無法收、運的;
6. 貨物要求本公司有專門的進出口特別許可證;
7. 違禁物品(參照第6條);
8. 包裹內的貨物在到達本公司倉庫前已經發生損壞/丟失/損壞;或
9. 未輸入Smile ID或輸入不明確導致無法識別貨主(商品將於存放1個月後丟棄)。
某條款的無效或不執行並不影響本條款的其他條款。
本條款由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天豪物流有限公司(“公司”)認為客戶(“用戶”)的個人資訊是非常重要的,本政策規定了本公司使用用戶提供的個人資訊的目的和方法以及本公司為保護用戶個人資訊而採取的措施。
公司收集用戶以下的個人信息將用於會員註冊、客戶服務、服務提供等。
- 必填項目: 姓名、聯繫方式、地址
在使用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會創建和收集以下所述的信息:
- 設備信息(設備/設備識別碼,操作系統,硬體版本,設備設置和電話號碼)
- 日誌信息(日誌數據,使用時間,使用者輸入的搜索詞,互聯網協議位址,Cookie和網路信標)
- 位置信息(設備位置信息,包括通過GPS,藍牙或Wi-Fi檢測到的特定地理位置)
- 其他創建的信息
公司將收集到的客戶信息用於以下目的:
(1) 履行合同、客戶服務和有關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結算
- 提供服務,接收和交付貨物, 通知和結算費用
(2) 會員管理
- 驗證、識別、處理投訴、通知、防止欺詐或未經授權下使用服務
(3) 營銷、推廣及統計
- 現有服務的改進和新服務的開發、廣告投放、促銷活動的通知、會員服務使用方式的統計數據計算
本公司在相關法例規定的期限內保留其要求保留的信息。
除以下情況外,本公司不會與第三者共享個人信息:
o 當公司與其關聯公司、合作夥伴和服務提供商共享信息時:
- 當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合作夥伴和服務提供商代表本公司進行賬單支付、訂單執行、產品交付和爭議解決(包括支付和交付爭議)等服務時
o 當用戶事先同意分享其個人信息時:
- 當用戶通過與某些公司共享其個人信息並選擇某些公司提所供的產品和服務信息時
- 當用戶選擇允許與社交網站等其他公司的網站或平台共享其個人信息時
- 當其他用戶事先同意共享其個人信息的時
o 依法披露信息或調查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披露信息時
公司保留不時修改或修訂本政策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將通過其網站(或書面、傳真、電子郵件或聊天)通知,並在相關法律要求的情況下徵求用戶同意。
為了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和處理用戶的投訴,公司指定以下首席隱私官:
o 首席私隱官 (CPO)
- 職銜: 董事總經理
- 姓名: 都星浩
- 電話: +852-3902-3101
- 電子郵件: smile@c-xpress.com
o 用戶可以使用以上方式向首席私隱官報告與私隱相關的所有問題。
o 本公司將對用戶所反映的問題作出及時、充分的回應。